通 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障师生健康,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校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管理
1.学校已于1月26日起实施封校管理,封校期间严禁值班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入校。
2.有特殊情况需要入校者必须经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由校安全处登记,经校门卫测量体温确定体温正常后方可从学校南门进入。
3.校总务处负责做好学校硬件设施安全检查工作并对校园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二、人员管理
1.2019~2020学年度下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严禁师生提前返校。
2.到省外探亲、休假、旅游的师生在返回我市后如体温正常,请自觉在家隔离14天;如有发热等症状,请及时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3.各部门(年级)负责人要切实掌握本部门(年级)师生情况,将外出师生逐一登记造册,特别是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要摸清摸准,掌握详情。
4.各部门(年级)负责人需每日上午10:00前向校医报备本部门(年级)外出至今未归本市的师生具体行程及健康情况;每日下午2:00前向校医报备本部门(年级)现居市内的师生健康情况。校医统计整理后及时向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
5.1月29日起,如因特殊情况需离开本市的教职工,必须经校长批准,同时将姓名、去向、事由、起止时间等信息报校办备案后方可离开。
6.教务处及各年级负责做好学生线上课程教授及答疑辅导等相关工作。
7.学生处负责做好家校沟通等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8.校办负责成立校内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密切关注疫情进展,通报文件精神,沟通各部门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展。
9.疫情防控期间严禁师生组织、参与一切聚集性活动。
三、责任落实
1.各部门(年级)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坚守职责定位、强化政治担当,落细落实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效。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务必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2.各部门(年级)负责人务必按要求及时、准确做好防控疫情相关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3.严格执行、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的值班制度。各类值班人员按照《吉林毓文中学疫情防控期间值班表》坚守岗位,积极履职作为,确保校园安全。
吉林毓文中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吉林毓文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国富 (校长)
副组长:王春光 (党委书记)
陈双英 (副校长)
题正启 (副校长)
陈 静 (副校长)
赵美荣 (副校长)
成 员:各部门(年级)负责人、校医、各年级班主任、各学科备课组长